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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管理科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23-09-05    动态浏览次数:199

工程管理科工作职责

1.按照学校合同管理办法,负责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有关合同的签订工作;

2.负责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,做好开工建设所需手续的办理工作;

3.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做好临设建设、施工道路铺设、水电安装等前期准备工作;

4.负责组织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、施工等单位开展施工图纸会审、技术交底等工作;

5.负责施工、监理单位的监管工作,对项目现场进行全过程管理和协调,严格落实质量、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;

6.负责材料、设备的进场检查和验收工作,联系业务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分部分项验收;

7.负责施工现场签证、设计变更论证等工作,按照程序完成会签和报批后实施;

8.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、竣工备案等工作,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,配合做好基本建设项目款项支付和工程审计等工作;

9.负责项目开工后的资料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,及时将基建档案移交学校档案馆和市城建档案馆;

10.负责基本建设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;

11.做好与省、市有关部门的请示汇报和沟通交流工作;

12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